我的人生隻是媽媽的工具,她要用來養兒子。
我忍耐、掙紮,但掙脫不了。
既然如此,那我隻好以牙還牙。
我媽重男輕女,十裏八鄉都很出名。
“軍軍談了一個女朋友,你趕緊拿50萬出來給軍軍買房。”
這是我媽這個月不知道第多少次的電話轟炸了,目的都是一個“讓我拿錢給弟弟買婚房”。
我媽從小給我灌輸:“我是賠錢貨”“我的一切都是弟弟的”“我將來賺的錢也要給弟弟”。從小有什麼好東西,我媽都是讓我弟先吃,新衣服也是讓我弟先穿,而我也就比我弟大了一歲,家裏的活從來都是我幹,幹不好還要挨罵,不給吃飯,不讓睡覺都是常有的事。我無法理解,同樣都是媽媽的孩子,為什麼要區別對待?
初中畢業後,她覺得我不用再上學了,強迫著我出去打工供弟弟上職校,而我當時考上了重點高中。為了強迫我出去打工,讓我站在大太陽底下一站就是一天,我姑姑看不下去就勸我媽我現在還沒成年,出去打工也沒人要。
她最後雖然沒再強迫我出去打工,但是也不肯掏錢供我繼續念書。
我自己一邊幫飯店洗盤子一邊學習,因為學習不錯,拿了學校的獎學金再加上打工攢的錢,才順利上完了高中,然後考上了大學。而我弟,念完職校便待在家裏混吃等死。
大學畢業後,我進了一家不錯的公司,憑著踏實能幹和老板賞識,一路從小職員幹到了部門經理,每月會固定給家裏打錢。
我媽不知道在哪聽說我當上了一個公司的經理,便找各種借口跟我要錢。
什麼她買衣服要錢,弟弟談女朋友要錢,買房買車要錢,我若不給,她便罵我“不要臉的賠錢貨”“吃裏扒外的白眼狼”怎麼惡毒怎麼來。
把我強迫急了,我直接回絕:“我說了我沒錢,你把我打死我也拿不出來這麼多錢。”
過了一段時間,我媽不再打電話衝我要錢了,我以為她想開了,結果後麵有個更大的“驚喜”等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