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來後,空蕩蕩的房間留我一人。
桌麵上貼著男朋友的愛心貼紙:
「寶寶,等我回來吃芋泥脆皮鴨。」
人間煙火氣,最撫凡人心。
有夜宵吃,什麼擔憂恐懼全被拋在腦後。
我開心得在床上蹦來蹦去,發條朋友圈:
「論男朋友太貼心了怎麼辦。」
沒過多久,朋友的各式檸檬酸留言刷屏。
正當我興致勃勃地一個個回複點讚時。
叮咚——,門鈴聲突然響起。
張曉這小子,速度夠給力的。
我跳下床,跑去玄關處打算開門。
想到林靈的死,我還是覺得先看看電子屏。
很失望,門外不是張曉,是警察。
他手裏提著筆記本,製服上衣口袋夾支筆,一邊按門鈴一邊對著傳聲筒說:
「小姐,我是雲城市警察院的警官,還有些情況,想要跟你了解一下。」
話閉,他拿出警察證對著門外的電子屏展示。
大晚上的,孤男寡女,防人之心不可無。
本著這樣的念頭,我覺得還是等張曉回來吧。
有男朋友在,總是穩妥些。
我沒搭理他,拿起手機發消息給張曉。
屋裏的電視循環播放著,他仍在按門鈴:
「小姐,這是公務,麻煩你配合一下。」
急切的聲音帶幾分焦躁,脾氣不大好的樣子。
我奇了個怪,沒見過上門的警察這語氣的。
似乎見我沒回應,他一連續的話不帶喘:
「小姐,問題不會很多,王警官那邊急要。」
「我也不想打擾你,實在是沒辦法。」
「小姐,要不你打個電話給王警官,讓他親自跑一趟,我也想趕緊下班回家吃飯。」
誒,打工人何苦為難打工人。
我心軟下來,準備開門讓他進來。
這時,電視機傳來紀錄片的台詞:
「大家注意,上戶出警人數原則上是兩個人。」
瞪大雙眼,我看著電子屏幕裏的警察。
可這明明是一個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