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冷笑一聲:“還丟臉,你是哪裏來的老古董不成,再說了,既然你給不起這個彩禮,我為什麼要給你生孩子?我直接把他打掉不就行了嗎?!”
“你敢?!你打一個試試!”
蔣健瞪大了眼,似乎沒想到我會給出這麼個答案。
我冷笑:“我的身體我做主!民法典也清清楚楚地寫著,女性擁有生育權,既可以決定生,也可以決定不生!你管得著嗎你!”
蔣健總算是慌了:“裴盈,我跟你講,你如果把這個孩子打掉,你就是......就是殺人!你這個殺人犯!”
殺人?
在華國的法律中,未出生的胎兒,根本不具備公民權。
蔣健不會無知到這種程度吧?
他的封建再一次刷新了我的下限,眼前的男人讓我感覺愈發的陌生。
“我說蔣健,你也別急著站在道德的高地上指責我!十八萬八的彩禮,你都舍不得給,逼著我不得不打掉這個孩子,所以你也是殺人犯!”
蔣健跳腳:“這哪能一樣呢?!你可是女人!”
我嗤笑:“女人怎麼了?你媽不是女人?”
“我不管!裴盈,你如果敢打掉這個孩子,我們、我們就......”
蔣健憋紅了臉,也沒說出下句話來。
“我們就怎麼?”
“我們就分手!”
我笑了:“好啊!求之不得!”
我痛快地答應:“我給你三天時間,把你的所有東西從我家裏搬走!”
一聽這話,蔣健的膝蓋直接軟了下去,當即跪在了我的麵前。
我知道他是為了什麼下跪。
無非是因為在京城,隨隨便便租一套房子都要四五千,哪怕和人合租,也少不得要兩三千。
畢業兩年半來,他在我身上起碼省下了七八萬了!
現在這是便宜沒占夠,還想要接著占!
蔣健苦苦哀求道:“別別別!這樣,我們談談,我們談談好不好?十八萬八實在是太多了,要不這樣你給我打個折?兩萬八行不行?!”
“兩萬八,隻要你點頭,我立馬給你轉過去!明天你跟我去領證,好不好?”
兩萬八?
打發叫花子呢!
我每個月收租都不止這個錢!
這蔣健倒是打了一手好算盤,兩萬八娶一個有京城戶口、京城房產和車牌的女人回家。
那女人還得老實在家裏,給他生孩子、帶孩子,每個月還要拿自己的收入補貼家用。
這筆買賣簡直不要太劃算!
我沒有說話,隻是打開了大門。
“你走吧,我不想再看到你,孩子的事,就當沒發生過。”
蔣健變了臉色,怒道:“老子告訴你!你如果把那個孩子打了,你就再也找不到男朋友了,你信不信?!”
我隻覺得莫名其妙:“找不到就找不到,我很稀罕嗎?就算我把孩子生下來,以我家的條件,我還養不起一個孩子不成?”
蔣健更加生氣:“你不要男人?!自己養孩子?你還要不要臉啊?!”
這話更是莫名其妙!
我黑了臉:“你再不走,我就叫物業上來了!你也不想被架著走,對吧?”
聽到這話,蔣健這才氣衝衝地離開。
臨走之時,他還扔下了一句假惺惺的話:“裴盈,我先去住兩天酒店,你好好考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