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宋居寒朋友,我能進去看他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隻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獄警鐵麵無私的道。
人是看不成了,我在看守所下屬的商店買了許多吃的用的,遞送給宋居寒和我未來繼父。
可是讓我鬱悶的是,東西遞上去後,那裏的人竟然說沒有這兩個人。
我慌了。
他和我說過,他剛拿律師證那會,年輕氣盛幫農民工要回工資,卻被人誣陷進監獄,進的就是這裏。
三年大牢的經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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