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民政局出來,我好像解脫了,不用在無時無刻牽掛著一個人,也不用費勁心思去經營這段婚姻。
“以後你再結婚,我會來的,記得給請帖。”留下這句話,我頭也不回的離開了。
以前沒離婚的時候,我總是目送他去上班,現在我要做那個先走的人了。
在二十七歲這年,我又再次成為單身女人了。
江銘說他還愛我,我相信是真的,畢竟在一起這幾年也不是白過的,養條狗還有感情呢,更何況是我一個隨叫隨到活生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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