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學業問題,我要趕回燕京市上課。
準備下周末再來取走媽媽的骸骨火化。
這一星期,也等待刑警的驗屍與審判。
離開時,我順便說出了弟弟的名字:張磊峰。
當年張建林帶走我倆後,開了好幾天的車,來到一個都是小河的地方。
他拎著我弟弟走了,兩小時之後才回來。
又開了許久車,把我賣到A市,就是我養父母家。
我提供了線索,希望刑警幫我找到弟弟。
並且遞交了我養父母對我虐待的所有證據。
那些都是王老師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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