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我媽找了個最好的律師,將所有的情況都跟律師說了一遍。
律師說,這樣的離婚官司會很容易,並且一定可以離掉。
而且我們常年居住的那個房子是屬於外公外婆名下,對方絕對拿不走。
但是我爸爸的那個房子,是當初我媽,拿錯了全部的彩禮,還有我媽婚前的結婚存款做的裝修。
後來是用的夫妻共同的家財產,交的物業費,水電費。
所以我爸的那個房子我媽也是可以分走一半。
但是,必須得先賣了,或者是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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