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唯一能在孟逸宸身邊待了三年的人。
他會在冬天給我暖手,會花寶貴的時間陪我旅行,會一口氣給我買房子車子還有金子。
所有人都以為孟逸宸喜歡我。
隻有我知道,他其實是個瘋子。
瘋子犯了病,甩手就不要我了。
我兜兜轉轉選了很多條路,最後還是回頭找瘋子。
因為他是瘋子,我也是。
瘋子跟瘋子,就該天生一對。
......
今年是孟逸宸包養我的第三年。
我是個糊穿地心的愛豆。
混我們這行,沒天賦沒運氣,還想在圈子裏立足,家裏就得有點錢。
家裏要也沒錢,隻能另辟蹊徑。
也就是跟我一樣,得找個金主。
這年頭的金主不好找,圈子裏入行的小鮮肉太多,亂花漸欲迷人眼,金主口味也養得刁了。
二十五歲的情人竟已經算不上年輕。
我明年就二十五歲大限,同行酸我,說孟逸宸包養我三年了,也該玩膩我了。
我笑,怎麼會?你們又不是不知道他多寵我。
年前才給我買了棟大別墅,夠我賣了換錢玩好一陣。
做我們這一行的,花錢如流水,幾百萬可能就是買幾個包的事。
因此賺錢更不能停。
像我這樣能找到穩定金主的人不多,朋友無不豔羨,說:“餘玥,你回頭幫我留意孟逸宸身邊有沒有缺情人的朋友,我也不想換人折騰了。”
我自是口頭應下,心裏卻知不可能找得到。
因為孟逸宸是個沒有朋友的人。
他不是傳統的富二代,傳言說他是從港口流氓圈裏摸爬打滾混出來的。
我摸過他背上的刀疤,證實了傳言是真的。
他麵上待人有道,為人處世通情達理,性格溫和大氣,隻是圈子裏的有錢人背地裏仍瞧不上他。
嫌他“家風不正”,不是正統的圈中人。
偏偏他們瞧不上,卻有求於孟逸宸。
我看著他們努力拉下臉子巴結時擠出的生硬怪笑,憋笑憋得牙疼。
那場景實在是太過滑稽。
把烏泱泱一群人送走後,孟逸宸總會勾住我的下巴親我,說我又笑話別人。
他私底下的脾氣跟外頭傳的大不一樣,外頭之所以說他對手底下的人溫情脈脈,因為有次我生了大病,他守了我一夜,這事兒傳出去後惹了不少同行眼紅嫉妒。
可他們不知道,我這場病是孟逸宸害的。
他在床事上喜歡折騰人,那次是在雪地裏,刺激是刺激了,我當天夜裏就發了燒,直逼四十度,燙得他抱不住我。
我燒得腦子都成了一團漿糊,還能清晰記得他在我肩膀上發狠咬了一口,警告我要是敢死了,他就是掘地三尺也要把我從閻王殿拉回來。
我的肩膀差點留疤。他在我這就是條惡犬。
再怎麼包裝得人模人樣,背地裏還是那個刀尖舔血的小流氓。
我放在茶幾上的手機屏幕亮了一下,朋友推我肩膀,說是孟逸宸給我發消息了。
他在私人會所喝多了酒,讓我過去接他。
那個私人會所裏全是剛成年的小姑娘和小男孩,孟逸宸之前去過幾次,但每次都帶了我。
這次他是一個人去的。
朋友笑話我,說:“還不盯緊點,就不怕轉不了正?”
人活在這世上總是會有追求。
我們當情人的同樣也有,大多目標都是奔著被金主轉正去的,雖然沒幾個成功。
他們都以為我會是第一個轉正成功的,我也以為。
不過我嘴上當然不能這麼說,笑道:“轉正當夫人有什麼好的?當夫人天天要想著抓小情人,現在我就是小情人,維持現狀不好嗎?”
廳裏全是他們的起哄大笑,我拎著包推開門,腦子被冷風吹清醒了點。
冷靜,餘玥,你跟了他三年。
他這三年最難捱的時候是我陪在他身邊,他對外人模狗樣,內裏壓抑的血腥和暴力都宣泄在了我身上。
我是最懂他的。
他不至於隨手把我丟棄。
我沒花多少時間就到了會所,一眼就看清被眾星捧月的男人。
他生了副好皮囊,劍眉星目,眼神撩人,就是嘴唇太薄。
聽人說嘴唇薄的人都薄情。
我覺得這種說法簡直去他媽的沒道理。
孟逸宸要是薄情,就不會養我三年,甚至三個月都不會有。
我湊上去叼他嘴裏的煙,含糊不清地問:“為什麼來這裏?”
往常這種時候他會哄我兩句。
可此刻他涼涼地掀起眼皮,滿身酒氣,“想來就來了。我需要向你報備嗎?”
我聽出他話裏的不耐了。
“當然不用了,我隻是怕他們伺候不好,讓你不舒服了。”我壓低身子,討好地攀附他的肩。
做情人就是要能屈能伸,平常撒嬌兩句讓金主哄是情/趣,現在這種時候就是他讓我當狗,我也隻能吠兩聲好聽的。
我這麼想著,誰料他竟然真要我吠......
哦不,是唱歌。
他滾燙的大手摟住我的腰肢,灼熱的氣流噴得我頸間發癢,“小玥玥,唱首歌給我聽。”
唱歌這活我熟啊。
私人會所的好處就是隻要你想玩,沒有你玩不到。
我拿起桌上的話筒,挑了首最近大火的新歌,用盡渾身解數唱著矯揉造作的歌詞。
我尋思我的嗓音應該還算甜美的。
至少我能確定我沒有跑調。
可孟逸宸的臉色肉眼可見的愈發陰沉。
或許他不喜歡這首歌。
我當機立斷切了另一首歌,隻是越唱到後麵,我越發膽戰心驚。
他的臉色已經不能用差來形容。
一個青澀的小姑娘把握機會,主動點了另一首歌來唱。
她的嗓音婉約,因為年輕,沒有跑調就不算太差。
她唱起歌時,還會用怯怯的眼神偷看孟逸宸,像隻怕人的小鹿,笨拙地向男人靠近。
在距離孟逸宸一步之遙時,他倏地笑了,薄唇慵懶地勾起弧度,道:“你留下吧。”
我盯著他的嘴唇,心想前人的說法還真他娘的有道理。
我以為他不喜歡那首歌,原來是不喜歡唱歌的人。
我跪趴在他腿上,恭敬而討好地問他,“孟先生,那我呢?”
三年之期將至,我害怕他不願意續約。
他沒說話,眯起眼睛看我,濃白的煙霧在我們之間彌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