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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物色的替身我是被物色的替身
嘴硬的阿饅

第一章 我不在乎

我活了二十四歲,窮了二十四年,我突然發現我自己竟然有個富豪老爸。

我說你早幹什麼去了?我不認你這個爸,我沒爹。

老爸把我接回家,許諾一半的家產都留給我,讓我認祖歸宗。

我說親爹,我給你跪下了。

可我不知道的是,我是被物色得替身。

1

我叫劉江,今年二十四歲,從我記事開始,家裏麵一直都很窮,小時候家裏麵糧食不夠吃,平時我媽就往飯裏摻一些雜糧,南瓜、紅薯葉子。

一到冬天我家的主糧就是紅薯,紅薯幹,紅薯葉子,菜就是芝麻葉子。

我今年剛畢業,但是我上的卻是一個野雞大專。

這樣的學校裏走出來的人才,連個工作也找不到,我甚至有的時候羨慕藍翔挖掘機專業的學生,至少可以在工地上開著挖掘機,每月拿著大幾千的工資。

被逼無奈之下,我隻能做了一個房產銷售,可惜現在房產銷售那是夕陽產業,每個月提成幾乎沒有,隻有三千塊的底薪,就這我每天還要穿西服打領帶,皮鞋擦得鋥亮,站在街頭發傳單。

老劉,你看到我新買的那雙熊貓鞋沒有?

我剛回到租住的地方,我的室友老王就惡狠狠的盯著我,那臉上的神氣分明告訴我,他懷疑我偷了他的鞋。

老子當時就不樂意了,什麼意思?老子是那種人嗎?人窮誌不短,老子會偷你的臭鞋嗎?

我懶得和老王吵架,就隨口回了一句不知道,沒想到老王卻上勁兒了,走過來掐著我脖子惡狠狠的告訴我,要讓他知道我偷了他的鞋,他一定會把我弄死。

老王身高隻有一米七,而我身高足足一米八三,在我麵前老王瘦的跟猴崽子似的,我沒想到這小子竟然敢騎到我頭上拉屎。

是不是我從農村來的就覺得我好欺負,我這幾天工資快被扣光了,正窩著一肚子火呢,現在要老王又來惹我,我當時就不樂意了,反手一巴掌就朝著老王的臉上呼了上去。

我這一巴掌用足了力氣,打出了我對生活的不屈,打出了我對生活的反抗,也打出了一個貧困山區孩子內心憤怒的嘶吼。

我已經在心裏決定了,今天先把老王這個狗東西給幹了,我和他合租的這半年時間裏,這小子沒少欺負我,甚至偷偷往我杯子裏撒尿,我都忍了,今天老子也不忍了,先把老王揍個半死,然後偷偷的溜走。

後麵的路我也想好了,就用手機拚命的擼網貸擼tmd幾十個,給家裏留二十個,剩餘的我帶著走線去外國。

不在外國混個人模狗樣的,我是絕對不會回國的,到時候再回來老子tmd就是歸國華僑手裏拎著文明棍,穿著西裝套馬甲,老子tmd也要上演一出衣錦還鄉。

老王並沒有被我這突如其來的一巴掌震住,因為我平時實在是太過於軟弱了,讓老王覺得我今天隻是靈光乍現的強硬,隻要他繼續猛猛的懟我,我很快就會服軟。

隻見這小子跳起來準備給我來一個托馬斯三百六十度大回旋,我看這小子跳起來我就想笑,一米七的個子,tmd跳起來連我膝蓋都踢不到。

老王跳到一半不出意外被我一把拽住了腳脖子,往前一扔老王整個人就趴在地上摔了一個狗吃屎,門牙都掉了,鼻血長流。

這下老王真的愣著了,他沒有想到我今天竟然這麼猛,跟打了雞血一樣猛,他呆呆的看著我,以為我已經不是從來那個室友老劉了。

他說老劉你今天怎麼了?經常我打你,你他媽連還手都不敢,你今天到底怎麼回事?

我朝著老王笑了笑,我說我忍夠了,你知道嗎?陳 勝吳 廣tmd還敢起來揭 竿起義了,你以為老子是泥捏的嗎?

王侯將相寧有種乎,你懂不懂?

我把從野雞大專裏學來的知識盡量的用出來,我要表現的很有文化的樣子,讓老王徹底的服,我武力值也牛逼,文化值也碾壓他,這小子就隻有給我舔鞋的份兒。

我沒想到把老王揍成這狗樣子,這小子竟然隻是半服,他揚著豁嘴朝著我大聲說,你tmd給我等著,我表哥就是附近廠裏的扛霸子,我待會把他喊來弄死你丫的。

我說好吧,我先把你弄死,我看你怎麼去找你表哥。

我用手抓著老王的頭發反反正正扇了他十幾個大嘴巴子,直到把老王打成豬頭,我這才罷休。

老王被我打懵了,看著我嗚嗚的哭了起來。

看到老王一米七的大高個,這個時候哭的跟六個月的孩子似的,我有些不忍心了,這小子雖然可惡,但也陪了我住了半年的出租屋。

我說你給老子磕個頭認個錯,咱們倆之間的恩怨就算結了。

沒想到老王這小子雖然武力值不咋樣,但是骨頭挺硬的,他說老子今天就是死,也不給你磕頭,因為你在我眼裏就是一個慫包,是一個膿包,向你磕頭,我這輩子都沒法過了。

沒辦法,我隻能拉著老王又是一頓暴打,直到把老王打的從地上爬不起來,我這才收拾了東西匆匆的從出租屋裏跑了出來。

我不知道老王會不會報警,但是對於我來說已經無所謂了。

我已經想好了退路了,老子不在國內混了,國內太卷了,留下來遲早要被卷死。

以我這大專的文憑和貧窮的家境,沒有任何背景,沒有口才沒有長相,早晚要被淹沒在人潮裏,這一輩子都別想出頭。

正所謂富貴險中求,我決定搏一搏,說不定單車能夠變摩托,走線潤出去,然後去美利堅完成我的淘金夢。

最近我刷抖音經常刷到一個金胖子金牌講師,這小子在美國要飯,活得很滋潤的,我就在心裏想,假如我到了美利堅,要是混的不行,咱要飯也行啊。

畢竟要飯也不要什麼技術含量,往那一躺隻要會伸手就行了,想通了之後我就覺得不怕了,就算是客死家鄉,那也是我自己選的。

我跑到城中村,隨便找了一家即將出租的房子,給了兩百塊錢給房東,說我要在這裏住一個月。

房東的房子破的都快漏雨了,聽說有人租自然高興,兩百塊錢一個月對他來說完全是撿的,推開門我就坐在了地上,這房間裏空空蕩蕩的,什麼東西都沒有,滿地都是垃圾,但是我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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