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坐在派出所的調解室中。
汪成仍舊一臉囂張的瞪著我。
警官問我有什麼要求。
在問這個問題之前,警官已經很明確的告訴我,我身上的傷夠不上量刑標準。
對方最多就是一個拘留。
“你們可以商量一下賠償的金額,如果雙方能達成一致,那就把這份諒解書簽了。”
我寫了一個五千的金額。
我隻想快點把事情解決。
可是汪成看著那五千的賠償金,直接把筆一扔,把手伸向警官道:“我不同意。拘留吧!我一毛錢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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