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法律可沒有規定讓死了丈夫的女人給公婆養老。”
“那財產也該平分!憑什麼才給了我們三百萬!”
我規規矩矩的把自己準備好的材料遞了上去:“我和陳奇結婚之前是有婚前協議的,公司和房子都是我的婚前財產,我和陳奇的共有資產隻有一套婚房,市場價四百萬,我給了我公婆三百萬,自認為仁至義盡。”
法官看完我遞交上去的材料後,表示沒有問題。
“那姐姐總該贍養自己爸媽吧!”
宋雅見落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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