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歲,我認識了陳錚和符文瑤。
他們的父親是好兄弟,一起去做生意,賠的血本無歸,要債的人逼得他們父親自殺,就此成為了孤兒。
陳錚帶著6歲的符文瑤,那時候她叫小好,被送到了繁星福利院。
而我從小便是被丟棄在福利院門口,是院長媽媽將我養大。
突然出現的新人,必然會受到小朋友的孤立,陳錚亦然如此。
其他小孩時常對他惡語相向,他的身上總是沾著飯粒,那是小孩推翻他的飯碗,留下的。
陳錚從不反抗,他性子冷淡,一頓飯下來,被弄得滿身菜湯,也絕不出聲。
他其實可以離開孤兒院的,可是家裏出了這樣的事情,又肩負巨額債務,還帶著六歲的小女孩,親戚們都對他避之不及。
離開福利院,他無處可去。
另外,我不讓他走。
從我見到他的第一麵開始,整整十幾年,他變成了我的明目張膽。
小朋友欺負他時,我會跑到他的身前,替他掀翻其他小朋友的飯碗。
看他對小好耐心照料,我會主動親近小好,因為院長媽媽養我長大,我比其他小朋友更受照顧。
上學時,學校裏有人罵他是克星,我衝上去跟人打得頭破血流,成為了三人中的保護者。
但這些,都隻是感動了我自己。
陳錚討厭福利院,也討厭我們這些人。
我替他衝鋒時,他隻是彎腰撿起地上的碗。
我照顧小好時,他也隻是淡淡的說聲謝謝。
我替他打架,頭破血流時,他隻會說:“多管閑事。”
即便這樣,我也喜歡他,年少時的喜歡是無畏的,無解的。
我相信我們的朝夕相處可以讓他的心變熱。
直到有人來福利院領養小孩的那天,我才發現他一直關心的隻有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