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收拾了下行李,離開了住了三年的屋子,心裏鬆了口氣。別人的眼裏我是鳩占鵲巢,我自己又何嘗舒服過。
還沒等我在租的房子裏收拾完就接到了江城的電話
“江城?”
這是那之後他第一次主動找我
“你是不是拿走了那個娃娃?”
江城語氣不耐“還回來”
“那是我的娃娃”
江城譏笑“嗬,誰的娃娃你還不清楚麼”
我當然知道那是誰的娃娃,是他不知道而已。
那是我高中給人打零工賺的零花錢買的娃娃。每天放學偷偷去洗盤子,一個暑假手都洗出了老繭。
其實家裏那之前有個一模一樣的娃娃,不過那是姐姐的。母親說兩個人玩一個就可以了,沒必要花兩分錢。
姐姐出事那天娃娃也跟著掉進了河裏,家裏隻剩下我買的那個。沒有人懷疑過它不是當初的那個。
“陳月別跟我玩欲擒故縱這套,你知道我很忙”江城的語氣裏滿是對我的了如指掌。
是啊想想我曾經做過的荒唐事,自己都不太信。我不知道自己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喜歡江城的。
可能是他小時候的光芒太盛。在接觸到的異性裏很難不被他吸引。也可能是那是姐姐的青梅竹馬。我始終不能否認,喜歡上姐姐的男人我有一種罪惡感。
為了逃避我出去躲了4年。
回來仍舊選擇了嫁給他。為了證明我也可以得到愛,我拚命的想要挽留他。打過鬧過嚷著離婚過。換來的不過是他一次又一次的緋聞。回過頭在看自己確實有點可笑。
無聲我掛了電話,我說什麼又有什麼用,沒人會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