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秒,死神已經向我招來了手。
下一秒我一睜眼,看到的卻是宿舍的天花板。
我居然重生了。
耳邊的手機鈴聲響個不停,吵死了。
「越越,你一定要幫幫我,我媽說要把我賣給隔壁村的屠夫!」
來電人正是方亞楠。
我忍不住翻了個白眼。
她是農村考出來的孩子,家庭重男輕女嚴重,我秉持著善良助人的美好品質,沒少幫她。
結果她直接給我來了個「農夫與蛇」戲碼,把我拐到大山,賣給了屠夫,而她卻和我的曖昧對象雙宿雙飛!
她明明有機會替我報警,卻端著楚楚可憐模樣,親眼看著我被屠夫虐待而亡!
「越越,你在聽嗎?可不可以來我家找我,勸勸我的父母?」
「找我幹嘛,我又不是警察。」
樂於助人是我們紅色基因下流淌的美好品質,但幫人這件事,也得分清,什麼人該幫,什麼人不該幫。
電話那頭明顯一頓。
前一世,我就是被她楚楚可憐的模樣騙了。
不管不顧,直接買了去她老家的車票,連夜趕了過去。
結果等待我的,是她爸媽的悶棍,再醒來,便是屠夫的冷笑。
我代替她,成了屠夫的媳婦,她和情人私奔,她爸媽得到了彩禮。
大家皆大歡喜,就我,好像是被世界遺棄的笑話。
幫人沒有錯,但幫人前,好歹要擦亮眼睛看清。
上一世,落到慘死的結局,是我活該,但既然老天還沒忘記我,給了我重來一世的機會,我就不會讓上一世的慘劇再次發生!
「越越,我們,不是朋友嗎?」
瞧瞧,方亞楠準備拿友情道德綁架我了。
我順了順胸口,特意為自己強調:不氣不氣,氣壞了乳腺還要自己遭罪。
「不好意思方小姐,現在不是了奧。」
話畢,我幹脆利落掛掉了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