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婷婷,美麗,知性,開朗,活潑。
他是我的女神。是我的白月光,意難平。
林婷婷跟我說,她被校霸欺負了。
我就把校霸砍成了殘廢。
林婷婷說,她想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房子。
為了給她付房款。
我就出去搶劫。
可是,林婷婷在交了房款後。
又跟我說,她好羨慕閨蜜的大別墅。
我又一咬牙。
進入了傳銷組織,去給她掙別墅。
不久後,我的那些罪行全都敗漏了。
我隻能背景離鄉,逃到了緬北。
我對林婷婷的思念,卻是更加的深厚。
我隻是因為接到了林婷婷的一個電話。
她說,她想我了。
想讓我回國來看看她。
我好高興。
我冒著被警方通緝的風險,去林婷婷給我的地址見她。
可是,等在那裏的。
是無數名警察和黑洞洞的槍口。
我被捕了!
林婷婷嬌美的笑著。
看著被壓在地上下跪的我。
林婷婷說道:“劉方,想跟我在一起?”
“你也配!”
“這輩子,你就在牢裏蹲著吧。”
我咬著牙,苦笑著。
明白了,我全都明白了。
我隻不過是林婷婷眼中的工具人。
招之則來,揮之則去。
我己經沒有了利用價值,她為了免除後患。
還把我騙過來,讓我去蹲大牢......
因為我的累累罪行,情節嚴重。
我被判了十八年。
在我入獄的那一天,爸爸,媽媽,小妹都來給我送行。
他們,一個個,都哭成了淚人。
我是家裏的支柱。
沒有了我,小妹的學費,誰來交啊?
爸爸,媽媽的生活,誰來擔負?
我好悔啊。
我對不起爸爸,媽媽。
我對不起小妹。
可是,在我入獄才幾個月後,我就被放了出來。
因為,法醫經過檢查。
發覺,我有精神病。
而且,幾乎是所有人都公認的。
我肯定是個精神病。
不然,有哪個正常男人,會做出那種離了大譜的事兒啊。
精神病就精神病吧。
我不怕丟人。
總比在那種地方蹲上十八年來得強上許多。
我穿著破舊的囚服。
走在路上。
所有的路人,車輛,全都躲著我。
好像在說,我這種人。
他們可惹不起。
就連跟我正麵碰一碰的勇氣都沒有。
我隻能心中冷笑。
看來,我真的成了千人煩,萬人棄的可怕存在了。
我回到了家。
在這破敗的寒冬裏,我家那個小屋子。
卻是顯得比外麵更寒冷。
爸爸,媽媽,己經連供熱費都交不起了。
而爸爸,媽媽,卻還在咬著牙。
把省下來的全部錢,都給小妹交學費。
我心中一陣愧疚。
如果不是我的衝動,我們家何苦生活到這步田地。
媽媽,本來明亮的雙眼。
隻剩下了一隻。
看爸爸的身體,也是比我剛入獄的時候差了好多。
連起身都費勁。
我問他們兩位老人家,為什麼會到這步田地?
起初,他們都不正麵回答。
但是,在我的一再逼問下。
他們終於說出了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