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我突發腎病,萬幸及時送醫。
剛發病就找到了供體,我感恩戴德弟弟能移植一顆腎給我。
自那以後我能給他的都給了。
家裏的四套房子我一套沒爭,全部給他。
拆遷的七百萬我一分沒要,也都給他了。
之前他在家待業,爸媽一直催他找工作,我愧疚他給我捐了一顆腎,求爸爸媽媽不要逼他。
把他引薦到我們公司當文員後,他做了錯事,害得我引咎辭職,我也沒有一句怨言。
他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這輩子都欠他的。
因為我27歲還未婚未育,一直找不到工作。
隻好去考公,終於考上了編製,現在去做入職體檢才發現少了一顆腎的人是我。
我的腦袋一團亂麻,但現在卻無比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