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離了宰相府,我便已然是自由身。
和離後的我,終於不用再裝什麼大家閨秀,蕙質蘭心。
出了皇城,我便去了洛都,用那銀兩置辦了一處宅子,伴山依水,養了個俊俏的小郎君。
沒想到一朝回皇城,就被我的好前婆婆給逮住了。
「黃金百兩,即刻同我回府!」
「老夫人說的這是什麼話?我既然已與宰相大人和離,又哪裏有再回去的道理?」
「黃金千兩,你幫我把那個小狐狸精給攆出去!」
「老夫人這千兩黃金呐,大可以去再找上那麼一個端莊賢淑的小娘子,再抬進府做妻。」
拒絕的話說出來,心口有些許疼,又是一千兩呐!我就這麼給拒了!
改日我非得讓那小白蓮再給上我些銀兩。
「三千兩!同我回府,若是把她給攆走,以後整個宰相府你說了算!」
不愧是宰相兒子的母親,出手就是闊綽,那小妾給的一千兩黃金頓時就不香了。
我沒有絲毫猶豫,即刻答應下來:「我同老夫人好歹婆媳一場,這點忙,我理應是要幫的。」
前婆婆立馬看出來了我的德行,
我到底是愛財,問她道:「那這黃金?」
前婆婆生怕我一個不樂意就跑了,即刻遣人回府去將那黃金裝箱了。
「謝過婆婆!」
既然這錢馬上就要收入囊中了,這稱呼自是也要改上一改,顯得我此番甚有誠意。
「老夫人回來了!」
剛到府門前,看見我這個前婆婆,就有人呼稟,看見我像是見了鬼似的。
「娘,你突然要這麼多黃金——」
看見自己娘親旁邊有一個人間蒸發許月的我,我的前夫君的話語聲戛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