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穎是和朋友一起來的,和我們聊了兩句,當然主要是和林霆宣聊了兩句就走開了,但他們的位置離我們並不遠。
我一抬頭就能看見她。
她坐下後朝我這邊看了一眼,漫不經心地從包裏拿出一支口紅,慢慢地在嘴上塗抹。
我胸口猛地被撞擊了一下,那支口紅,分明就是林霆宣車上,他所謂的客戶助理的那支。
所以林霆宣不僅一直和蘭穎有聯係,蘭穎甚至還坐過他的車。坐他的車去哪兒呢?幹什麼去呢?
我感覺自己胸腔被一團火撞擊著,再不走那團火就會破體而出,不把林霆宣和蘭穎燒死,就是把我自己燒死。
於是我站起來對林霆宣說:[我不喜歡這家,我們換一家吧。]
[為什麼?蘭穎說這家味道很好的。]林霆宣拿著菜單,不解道。
我深吸了一口氣,讓自己冷靜:
[你要是喜歡你就在這裏吃吧,我走了。]
我沒再管林霆宣,轉身走了出去。
林霆宣到底是追了出來,但臉色卻不是很好,他拉過我的手臂,質問我:
[你到底怎麼了?說好了一起出來吃飯,我都準備點單了,你又鬧什麼脾氣?]
[我鬧脾氣?你中午沒時間回複我的消息,卻有時間和蘭穎聊天?]
[說什麼同事推薦的,結果是蘭穎推薦的,我怎麼不知道你們什麼時候關係這麼好了?]
我氣得胸腔發麻:[也對,你連求婚的時候都能跑去照顧她,關係當然好了。]
我還沒有提到口紅的事,他就炸毛了:
[你還有完沒完了?解釋也解釋過了,蘭穎也來向你道過歉了,你能不能別逮著求婚的事沒完沒了?]
我沒想到林霆宣會有這麼大的反應,鼻頭一酸,眼眶瞬間紅了,男朋友在求婚的時候丟下我去照顧另一個女孩子,我難道不該委屈不該難過嗎?
如果說那之後他們懂得避嫌,我可以不提。
可是現在呢?蘭穎剛剛分明就是故意的,馬上吃飯了,她卻拿出口紅塗抹,她什麼意思?在向我示威?
我不爭氣地掉起了眼淚。
林霆宣見我哭了,又趕緊來哄我:
[好啦,我和蘭穎真的沒什麼,所以才覺得沒什麼好避嫌的啊。]
[我就是看她朋友圈發了這家餐廳,覺得環境不錯,問問她味道怎麼樣而已。]
[我這麼做還不是想著你的。]
[我真沒想到她今天也會來吃飯。]
[那支口紅呢?你不是說客戶助理留下的嗎?那明明是蘭穎的,她還坐過你的車?]
這次我沒有因為他說了兩句軟話就算了,問他。
[你為什麼要說謊,如果你們真的沒什麼,為什麼不大大方方承認?]
林霆宣歎了一口氣,看起來像是有多無奈似的:
[我確實以為是客戶助理的,至於蘭穎坐我車,也隻是剛巧遇上了,我就順道稍了她一段。]
[前幾天她問我有沒有看見她的口紅,我才知道是她的,我這不是怕你誤會嗎?所以就沒告訴你。]
[你看,還是誤會了吧?]
[好啦,不鬧了,你不喜歡她,以後我不和她聯係就是了。走吧,我們換一家吃飯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