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媽就是不同意他的話,倆人吵的厲害,差點離婚。
最終,我爸妥協了,為了我和弟弟有個完整的家,他隻能服從於我媽。
“現在完美能掙錢,她幫幫咱們挺好的。
她能幫咱們說明她孝順,當時我爸媽含辛茹苦把我養大,而在他們需要幫助的時候我無能為力,我不想讓完美和我一樣,到時候隻剩後悔了。”
我媽把她的感情強加與我,而我和我爸也隻能服從,不然的就要被她罵的狗血淋頭。
我比弟弟大八歲,自從我弟弟出生之後,我的大部分時間都在抱弟弟,哄弟弟。
別的同學放學之後,可以跑出去玩,可以約好多同齡的夥伴做各種各樣的遊戲。
而我隻能在家裏圍著弟弟轉,哄他笑,給他泡奶,喂奶。
如果弟弟哭了,我媽就會罵我。
如果弟弟的臉上不小心被他自己的手指甲刮破了,我媽也要埋怨我,為什麼不看好他。
如果弟弟磕著碰著,那我就要大難臨頭了,少不了一頓揍。
記得一次,我放學回家,聽著外麵嬉戲的聲音,我實在忍不住了,我和我媽說:“媽,我也想出去玩。”
我媽說:“出去玩有什麼好的,外麵不安全,還不如在家照顧你弟弟。
以後你弟弟長大了,就會保護你,他們呢、沒有弟弟,等有人欺負他們的時候,誰也不會站出來保護他們。
你要記住,這個世界上,除了我和你爸,就是你弟弟和你最親,血濃於水。”
“我不想要弟弟了,人家一個人也是那麼開心啊。”
誰知道,我的回答,觸碰到了我媽的逆鱗。
我媽狠狠地打了我一巴掌,衝著我怒吼道:“葉完美,這是你弟弟,你必須對他好,你要是敢傷害你弟弟一根汗毛,我要你的命,大不了老娘陪你一起死。”
當時的我,真的被我媽當時的歇斯底裏的怒吼聲和凶神惡煞的樣子給嚇到了。
我就覺得,我媽早幾年把我生出來,就是為了給她照顧兒子做的準備,就是給她兒子在這個世界上找一個照顧他的人。
我當時想,我根本就不是我媽的女兒,而是她的工人,幫她照顧兒子的工人。
我膽怯又不甘心的問道:“媽,你生了我,就是讓我照顧弟弟的嗎?”
“你說呢?難道像我一樣?獨生子女,等到父母去世了,無依無靠!你還委屈上了,把眼淚抹了,趕緊照顧你弟弟去。”
我知道了,她根本不會讓我出去玩,她就沒有打算給我一個完美的童年。
那為什麼要給我起名完美呢?
她隻希望我能聽她的話,小時候好好學習,照顧弟弟,長大了,掙錢養家,替弟弟掙錢娶老婆。
她沒有把我當做女兒,隻當做了一個盡忠盡孝的丫鬟,傭人,一個提線木偶,任她擺布。
在她的長時間潛移默化下,我變得很聽話,對弟弟也變得有耐心,就算是有些反感,我也不敢對他怎麼樣?
不然的話,就是在跟我媽作對,就要被她無情的打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