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爽說,他要養我。
我可以把妹妹一起帶到他的家裏,由他一起供養。
等我們結婚以後,我就再也不用出來這麼辛苦上班了。
我隻需要做一個賢妻良母。
他可以每個月給我三萬塊錢做為家用。
然後,他出去忙事業。
我在家隻管享受就好了。
得遇如此良人,我還有什麼好挑的呢。
終於,我向馮誌勇開口了。
“誌勇,我跟妹妹還是搬出去吧。”
“鄭爽給我們新的房子。”
“謝謝你這麼久以來對我們姐倆的照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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