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賣的女孩無非就是兩種下場。
要麼成為器官移植的供體,要麼被賣去偏遠地區當傳宗接代的工具。
我屬於後者。
因為多次反抗,全身骨頭經曆斷了再長、長了又斷的過程。
身處絕境的我,卻從未有過尋死的念頭。
我始終堅信家人會過來救我,然後將宋依依那個惡魔繩之以法。
這一忍就是幾年。
爸媽找到這裏時,前前後後做了十幾次親子鑒定,才願意接受我是他們的女兒這一事實。
隻因我的形象與被拐賣前出入太大。
一米五不到的個子,麵黃肌瘦,嚴重發育不良。
而我恨之入骨的宋依依,卻搖身一變成為了周家的養女。
過著本該屬於我的富裕生活。
爸媽視其如己出,我哥更是對她寵愛有加。
剛回到家中的我卻好似拿著萬人嫌的劇本。
當我一臉委屈地說出當年真相時,沒有人相信。
我哥更是麵目嫌惡:「你還有臉回來,怎麼不死在外麵?」
如他所願。
很快我就被宋依依找人弄死在小巷子裏。
因為周家人的寵愛在身,她有恃無恐。
諷刺的是。
我本以為自己熬過了嚴冬,卻沒想到被家人找到時,才真正的踏入了地獄。
心軟之人,便是無福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