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四歲那年被生活在大城市的親生父母找到。
我本以為是我幸福生活的開始。
卻沒想到,那是我噩夢的開始。
親哥哥為了守護養妹,竟然將我賣給了地皮流氓。
我拚了命的想要逃離這個家,直到遇到了他......
1
我四歲那年,被人販子拐騙到了南方偏遠山區。
從我記事開始,我每天的生活就是洗衣做飯,去山裏割豬草回來喂豬。
養父養母從來沒把我當人看待。
尤其是養父,經常喝了酒之後會猥 褻我。
養母則是假裝啥也沒看見,甚至在我哭喊的時候,還會罵我幾句。
那時我還小,不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錯,仿佛一切,本應該就是這樣,我必須得順從。
直到有一天,村幹部說國家提倡九年義務教育,貧苦戶的子女去讀書還有補貼。
養父養母為了錢,將我送到了學校。
那時我已經十歲。
在老師的教導下,我明白了養父對我做的事情是錯誤的。
我開始反抗,甚至生出了逃跑的念頭。
結果換來的是養父養母無比冰冷的暴打。
“小雜 種,再跑老子打斷你的腿,給老子好好待著,把這幾年的錢掙了,你再大點,老子能把你賣個好價錢出去。”
2
那一次,我被打的遍體鱗傷,感覺像是要死了。
我拚命的求救。
可是,沒有人幫我。
那是一雙冷漠無情的眼睛。
在他們眼裏,這隻不過就是父母管教孩子而已。
我說我不是他們親生的,我是被他們拐來的,別人也隻是當做這是一個叛逆孩子的抱怨。
就連老師,也隻是上門跟父母說不能使用暴力,然後教導我要聽父母的話,便離開了。
養父養母冰冷的看著我:“小雜 種,管好你的嘴巴,你要是再敢出去亂說,老子把舌頭給你割了。”
也是從那次之後,養父養母再也沒有把我當做空氣,在我麵前口無遮攔的商量他們拐賣孩子的事情。
可能是知道我長大了,聽得懂了。
在一頓又一頓的毒打後,我學會了一個道理——隱忍!
從那以後,我成為了同學們眼中的怪胎。
因為我從來不和他們交談,冷漠怪癖。
每天除了上學,就是回家喂豬做飯洗衣。
在養父養母眼裏,我已經被他們徹底馴化,他們對我的戒備之心,也少了很多。
直到有一天晚上,他們再次從外麵拐回來了兩個小孩兒,關在了豬圈裏麵。
我假裝已經睡著,偷偷的聽到他們在談論明天交易的事情。
我知道,我的機會來了。
那時,我已經十二歲,整整隱忍了兩年!
3
第二天,我早上起來的時候,養母已經弄了豬食去喂豬。
我知道,他們是要打著賣豬的名頭,將那小孩兒一起賣出去。
“今天不用割豬草了,去上你的學吧!”養母第一次笑著跟我說話。
我哦了一聲,便離開了家裏。
但我並沒有去學校,而是躲在了家後麵的山溝溝裏麵。
我在等,等待著那人販子們來到這裏。
直到快中午的時候,一輛廂式麵包車開到了家門口,兩個壯漢從上麵走了下來,進入到屋裏。
我此時也走了回去。
養父養母正在和對方談論,我的突然出現,讓他們都有些慌張。
“小雜 種,你跑回來幹啥?”
養父拎著旁邊的鐵鍬就對著我丟了過來:“趕緊給老子滾出去。”
我一臉委屈的看著他:“王老師說我得獎了,讓我回來準備演講稿,明天上台領獎。”
一聽領獎,養父的眼神變了:“有錢嗎?”
“有!”
“哈哈!”養父大笑道:“臭妮子有出息了,快進去準備吧,我跟叔叔他們談點事情,待會兒帶你去鎮上買套新衣服。”
我慌忙的進入屋子裏,躲在門框後麵,大口大口的喘著粗氣。
這是我第一次撒謊。
心跳的砰砰聲跟大腦神經連接在一起,我的臉色慘白,額頭冷汗直冒。
我努力的平息著自己的情緒,讓自己冷靜下來,不能錯過這次難得的機會。
將書包放下之後,立即用大鐵壺燒熱了水,倒了大半壺茶葉到裏麵。
然後從角落堆放農藥的那裏,拿出了那瓶敵敵畏倒了幾滴到裏麵。
村裏以前有人喝過敵敵畏自殺,我知道這個農藥會死人。
我也谘詢過老師,老師說,劑量小的話,隻要及時洗胃,就不會有事。
但是,我拿不準劑量,又怕他們喝了沒事,想著再倒一點,結果養母突然從外麵進來,嚇得我手一滑,整個瓶子都掉到了大鐵壺裏麵。
“小妮子真是長大了,知道燒水泡茶了。”
養母喜笑顏開,走了過來,破天荒的對我格外溫柔:“去準備你的演講稿,我去給他們倒。”
說著,直接推開了我,蓋上大鐵壺的蓋子,提著就出去了。
我整個人都傻了,渾身僵硬,腦海中一片空白。
我並沒有想過要殺人。
哪怕他們對我再惡毒,我也沒想過。
因為老師教過我,那是犯罪!
我隻是想要將事情鬧大,讓警察來抓個現行,自己才有逃離這裏的機會。
可是,此時的我,不敢去阻止。
如果讓他們知道我加了敵敵畏,那麼我會很慘!
甚至,那整壺水,都會被灌到我的肚子裏。
我顫巍巍的依靠著門縫,看著外麵談的口幹舌燥,端著茶就大口大口喝著的人們,心中又害怕,又興奮。
4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一個人活活痛死在我麵前。
我已經不記得當時自己是嚇傻了,還是漠視了。
我隻記得,養父口吐白沫,雙眼充血的樣子。
每當想起他在地上痛苦哀嚎,我的內心就有種莫名的快 感。
他,對我的傷害,太大了。
養母是唯一一個喝的少的,還有一定的行動能力。
在人命關天麵前,她也顧不得其他的,隻能打了急救電話。
同時來的還有警察。
因為已經出了人命。
周圍的鄰居們,已經將這裏徹底給圍了起來。
我被警察給帶走了。
我承認了自己所做的事情。
養父死了,兩個來買小孩兒的人販子也死了。
隻有養母活了下來。
但她也難逃買賣人口的罪行,被抓了起來。
而我,因為沒有了監護人,又是未成年。
加上所做的這些事,都是為了自我保護。
在社會輿論下,我被定為無罪,送到了兒童福利院,進行教育。
但我身上,還是被貼上了殺人犯的標簽。
加上這些年一個人冷冰冰習慣了,所有人都躲的我遠遠的。
我第一次在學校被霸淩。
因為他們說我是白眼狼,竟然連養父養母都殺,我就是個養不家的畜生,一輩子都不會有人要。
我沒有跟他們爭論,我忍了。
因為這點傷害跟當初養父養母對我造成的比起來,簡直是天壤之別。
隻是我的忍讓,讓他們變本加厲的霸淩我。
我也無所謂。
我隻想熬到十八歲,等我一成年,我就離開這裏。
隻是沒想到,十四歲那一年,我的親生父母找到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