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是一個從小被抱養的女孩。
23歲那年當我終於與親哥哥認識,卻沒想到麻煩會隨之而來。
那天,我突然接到了一個電話,居然是警方打來的,驚心動魄的事由此展開了......
......
警方是通過肖遷手機聯係人,找到我的。
我這才知道,哥哥中毒昏迷了。
當我匆匆趕到醫院,他早被推進重症室,我沒能見到他。
醫生說肖遷是服用了一種農藥,生命垂危,能不能挽救得轉,根本沒把握。
至於肖遷為什麼服毒,誰也說不清。
警方要了解原因,希望我提供更多有關肖遷的情況。
我卻什麼也提供不了。
我從小被人抱養,直到半年前才從臨終的養母嘴裏得知一切,當我去認親時,親父母已經不在,隻有一個哥哥。
但可能沒從小一起長大,兄妹相認遠沒有想象中那麼熱烈,彼此似乎都努力壓製了自己的情感,顯得很冷靜。
警方的初步結論是肖遷係自殺,至於原因,無法認定。如果我作為妹妹沒提出異議,他們會將此結論公布,然後不再立案偵查。
我能有什麼異議呢,隻能接受這個結論。
但畢竟他隻是單身,大批的醫療費用,除了我這個親妹妹,還有誰能負擔?
我總不能一推了之吧。
想到巨量的花費,我這才慌起來,又很不甘心,肖遷,他真是在自殺嗎?
就算他是自殺,那麼促使他絕望服藥的因素是什麼。
我有個想法,如果他是因別人造成的傷害或損失才自殺的,那麼隻要我找到這個人,是不是可以向此人索賠,讓他負擔肖遷的醫療費?
可真有這麼一個人存在嗎?
就在接到警方結論的第二天,我收到一個快遞。
居然是哥哥自殺前寄出給我的。
打開,是一封信。
信上,隻寫著一個地址:
和平小區22幢502
我記起哥哥曾向我提到,他以前租住在和平小區,後來又搬了。
為什麼要給我專門寄信提到這個以前租住過的地方呢?
我當即去找房東,據房東說,房子空著,依然屬於肖遷所租,因為租金已經預支了半年。
這讓我更吃驚了,我相信,哥哥在向我暗示什麼,房子裏一定藏有他的秘密,並且有意讓我知道。
我決定住進這個房子。
果然,很快有所發現。
一張紙,放在床頭櫃抽屜裏。
上麵寫著這樣兩句話:
“難道那個東西不是你不該得的嗎?難道你真不會有任何報應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