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李明陽第一次見麵是兩年前在酒店。
他是酒店服務生,因為撿到我的錢包追出來還給我。
男孩陽光帥氣,一笑臉上還帶兩個小酒窩,加上拾金不昧,我對他印象十分不錯。
還大方的給了他一千塊酬謝費。
第二次見麵是他騎自行車掛了我的車,一直等我等到天黑。
我認出他,看他衣著樸素不像個有錢的樣子,也感謝他撿到我的錢包,就沒讓他賠償。
少年窘迫,卻十分有骨氣,偏要賠我錢,還和我要了電話,說他會分期付款。
我這輛車一千多萬,掛一下修理費就不少錢。
以他在酒店當服務員。不吃不喝也好幾年能還上。
我不忍心傷他自尊,還是把我電話給了他。
後來,我一分錢也沒收到。
反倒是他因為是個孤兒,暑假無處可去,又沒錢租房子,大雨天走投無路可憐兮兮的給我打電話。
我同情心泛濫去接他,然後讓他住在我家。他也懂事,為了報答我天天燒菜做飯,打掃衛生,把保姆的活都給搶了。
我是個單身女人,家裏有個秀色可餐溫柔賢惠體貼得帥哥,時間一長說不心動是假的。
但我也告訴自己,人家才二十,自己可不能太禽獸。
我提出幫助他念完大學,再給他租個房子住,讓他別在繼續打工。
這家夥愣住,然後拒絕了。
每個人都有自尊,我也不想傷他自尊,就沒再提。
然後,不久後,他竟然和我說他愛上了我,想要留在我身邊照顧我。
他知道自己配不上我,他不奢求自己做我男朋友,讓他留在我身邊就行。
隻要每天能看到我他就很高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