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送我回家的路上,我的思緒飄到了遠方。
沈玫是名牌大學的畢業生,並且專業也很搶手,她在酒店打工時就已經投了多家公司的簡曆,按理來說被錄用隻是時間問題。
但今天回去她就會發現,她這個月投的所有簡曆都會被一一駁回。
當然,這也是時從南的手筆。
前期沈玫因為時從南搞垮她的公司背上了1000萬的違約賠償款,對方甚至還勒令沈家與沈玫劃清了界限,讓她眾叛親離。
時從南說的那件事,就是賠償款這件事。
自從沈玫父母去世,沈家家業由沈玫叔伯接管,便根本就沒人在意她的死活。
用原文的話就是,沈家不是出不起一千萬,而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與其為了一個沈玫去與時家交惡,倒不如就此放棄一個沈玫。
所以時從南隻是派人去說了一次,還沒施以威脅,沈家就對外界宣布與沈玫斷絕關係。
這樣的家人,不要也罷。
而按照接下來的劇情,就應該到了全書最氣人的地方,麵對法院的傳票,沈玫為了還債不得已之下去了夜總會,而後被時從南羞辱......
想到這裏,我深吸了一口氣,還好原主沒有心臟病。
不過,有我在,這段劇情就絕對不會再發生。
原文裏,時從南從來沒叫過原主一聲鄭阿姨,甚至是看到了後期,我才知道,這位鄭女士原來不是時從南的親生母親。
時從南的母親難產去世,時父也一直沒有再娶。
原主出現在時家,是在時父去世的那天。
鄭家的唯一的千金,嫁給了大自己十歲的時父,成了整個А市的笑話,可當一周後對方以妻子的名義繼承了時父的全部遺產時,沒人笑的出來了。
原主不僅繼承了時從南父親全部的遺產,甚至鄭家名下大半的產業,她都或多或少的持有股份,隻不過一直交給別人打理。
為什麼我知道這些呢。
時父是一個看的很清的人,他不想讓時從南因風頭過盛從而迷失,特地交代過原主不能將這筆遺產成年就交給時從南,劃去日常開銷的錢,除了公司遇到嚴重經濟的危機,這筆遺產不能動用。
不過哪怕這樣,時父留下來的人脈以及股份都足夠時從南往後的道路暢通無阻。
而後期因為時從南強大的主角光環,原主不僅違背時父的遺願將遺產全部還給了時從南,甚至還將自己部分的財產和股份也都給了時從南。
她最後的結局倒是不錯,去環球旅行了。
可是我被氣死了。
這段也是十分令人無語的橋段,強行給男主加了一堆馬甲。
不過,先放下這些還未發生的事總結一下,就是現在的時從南,還沒有我牛逼。
甚至時從南名下收益最高的公司我還有著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無論從哪方麵,他都得敬我三分。
名分上,我是他的繼母。
經濟上,本該是他的遺產卻是處處受我管製,人脈上,不僅時家,鄭家也是我的後盾。
贏麻了。
回到家裏,我立刻就讓助理去查我名下的哪家公司沈玫投過簡曆。
助理的效率很快,很快就查到了沈玫到我名下公司的簡曆,“夫人,一共兩家,隻是少爺之前放了話不能收這個人,現在簡曆早就駁回了。”
我淡淡的點點頭,“知道了,把那孽畜......不,少爺叫回來吃晚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