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行乞罪。
黑哥白哥和富婆他們幾個人。
被判處六年有期徒刑,沒收所有個人財產。
非法拘禁。
判處六年。
惡意傷害。
判處十二年。
殺人未遂。
判處十五年。
拐賣兒童、包庇犯罪、行賄、詐騙。
殺人。
數罪並罰。
這幾個主要行為人都被判處了死刑。
而其他的人則是二十五年到五十年不等的刑期。
這算是對所有被他們拐賣走的可憐人,最好的交代了。
我將這些東西,結合當年的劉龍。
又做了一期全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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