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王春豔之間的矛盾,要從我十八歲那年說起。
某一天中午放學,我看到大嫂許芸芸正在毆打王春豔。
當時護母心切的我,二話沒說,上去就跟許芸芸幹了一架。
讓我沒想到的是,我那麼護著王春豔,她卻甩了我兩巴掌,還讓我跟許芸芸道歉。
我當時年輕氣盛,哪肯道歉。
再說了,明明就是許芸芸的錯。
她要是不打王春豔,我能打她?
我哥林晨回來,看著鬧著要回娘家的許芸芸,逼我向她道歉。
我不肯,被我媽、我哥,雙人混打,狠狠揍了一頓,帶著一身傷痕,跟許芸芸道了歉。
那之後,我就知道那個家沒有我的容身之地。
當時距離高考,僅剩一個月。
我找幾個同學,借了三百塊錢,在外麵租了一間小平房,搬走了。
高考結束,我如願以償考到我理想中的大學。
我回家找王春豔要學費。
許芸芸當著我的麵,陰陽怪氣道:“呦,你不是離家出來了嗎?還回來幹什麼?”
她警告林晨,若是敢給我一分錢,就跟他離婚。
王春豔把我推出家門,“暢暢你走吧,你也知道,你嫂子正懷著孕呢,氣不得,隻能先委屈委屈你,學費的事情,你自己想想辦法。”
那一刻,我難過極了,哭著問:“媽,您這是不打算要我了?”
不等王春豔開口,許芸芸追出來罵她,“老不死的,你要是敢給她錢,就從我家滾出去。”
然後,王春豔“砰”地一聲關上門,去哄許芸芸。
“芸芸,你別生氣,媽真沒給過她錢,媽的錢都是林晨給的,媽拎得清......”
外麵下起了大雨,我在雨中站了大半天。
然而,我媽始終沒有打開過門。
兩個小時候,我認清現實,知道我沒有媽媽,也沒有家了,便哭著回到出租屋。
那晚,我發起高燒。
屋子還停了電。
我迷迷糊糊爬起來,找房東要了兩片退燒藥。
第二天醒來後,我就找了家飯店,給人家洗盤子賺學費。
大學四年,我沒有再問家裏要過一分錢。
我正式進入職場,賺了錢之後,逢年過節總會給王春豔發點紅包,買點小禮物,感謝她給了我生命,把我養到十八歲。
可她每次就跟做賊似的,收了我紅包,就把我拉黑。
等下次再過什麼節時,又把我從黑名單裏放出來。
如果我忘記發紅包,她還會提醒我,今天過什麼節。
至於林晨和許芸芸,離開家這麼多年,我從來沒有聯係過他們。
在我心裏,他們都是死人。
王春豔還是在我家住下了。
如我所料,她說是來伺候我,事實上都是我伺候她。
就這她還不滿意。
一會兒嫌棄我點的外賣太鹹,一會兒吐槽周睿是個大嘴巴,一會兒又說我沒良心......
我聽得直皺眉頭,腦子飛快轉動,該怎麼把這尊大神,送回她家去。
正想著,她又吐槽起了周睿。
“暢暢,不是媽說你,你怎麼就找了這麼個男朋友,那麼大個人了,怎麼就不知道財不外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