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感情的事情一向遲鈍,俗稱開竅晚。
高中同學偷偷摸摸跟小男友牽手的時候,我在讀書。
同學談戀愛被發現的時候,我在讀書。
同學未婚先孕,在我大二下學期生孩子、結婚的時候,我還在讀書。
爸媽誇我聽話懂事,給我的零花錢越來越多,我樂得自在。
直到看到沈譯的那一刻,我那顆塵封了十九年的心,忍不住動了。
那年九月中旬,馬路邊的梧桐樹下,燦爛的陽光透過層層樹葉,灑落到他身上。
剛參加完活動的沈譯穿著白色襯衫搭配黑西裝褲。
他真的好高,雙腿筆直,身材挺拔卓越。
大概是熱的原因,領口的紐扣散開,露出他精致的鎖骨和皙白的皮膚。
他跟好友不知在說什麼,低眸笑罵對方一聲。
金色的陽光,高大的梧桐樹,白襯衫少年,這些元素搭在一起,我看呆了。
更別說他唇邊的淡笑,舉止間的散漫和慵懶,每一處都讓人移不開視線。
我的目光太過直白。
沈譯眸光微轉,落到我身上。
我頭一熱,跑到他麵前,“帥哥,結婚嗎?”
沈譯和他兩個朋友都沒想到我會說這句話,齊齊愣住。
回過神,兩人紛紛對我豎起大拇指,“6。”
人家都是紅著臉過來要聯係方式,這個妹子倒好,上來就問結婚嗎?
牛批!
看到他們的表情,我才後半拍的想起自己說了什麼。
臉頰瞬間爆紅,張了張嘴,竟不知該說什麼。
最終化成三個字:“冒犯了。”
說完,我扭頭跑了。
一陣帶著燥熱的風吹來,送來身後的爆笑聲。
“沈譯人家妹子跟你求婚呢,你剛剛怎麼不說話啊?”
“真是人不可貌相,海不可鬥量,那妹子看起來溫溫柔柔,一開口......”
剩下的話我都沒聽清。
隻記住了他的名字——沈譯。
我輕輕喊出那兩個字,唇角彎彎,真好聽。
說來也巧,第二天晚上,我就再次遇到了沈譯。
是在校外一個燒烤攤上。
經過一天的時間,我已經打探出了許多關於沈譯的信息。
但我根本不會追男人,隻好請感情經驗豐富的室友們吃飯,讓她們給自己出出主意。
小雲說:“我建議色-誘,顧煙你其實很漂亮,但穿的太保守了,換條吊帶短裙,穿著黑絲和高跟鞋。”
“到時候你走到沈譯麵前,假意摔倒,直接摔他身上......”
“噗——”隔壁桌傳來一陣咳嗽聲。
我正在全神貫注地記筆記,並沒有在意。
接下來,三個室友輪流將她們的經驗都跟我說了一遍。
我記了滿滿一筆記本的追男人妙招。
等她們吃飽,就各自去找她們男朋友去了。
我才有空開始吃晚飯。
正吃著,一人走到桌前,伸手拿走我放在桌上的筆記本。
我頓時急了,顧不上手裏的燒烤就要奪回來。
“你這人怎麼隨便拿別人的東西?你還給......”
話還未說完,我抬頭看到站在眼前的人,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