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需要確認我爸的死因。
作為他唯一的女兒,我的口供至關重要。
我拿出爸爸的病例。
我一邊抹眼淚,一邊傷心的哭訴著。
“自從我媽得了重度抑鬱症,跳樓自盡,我爸的身體就越來越差。”
“我爸常年患有高血壓和心臟病,藥不離身,每天都服用。”
“這兩年他的精神狀態也不好,失眠、多夢,被診斷為神經衰弱。”
我又播放了李阿姨去我家的錄音。
“這是我爸交往的女友,那女人逼著我爸結婚,霸占我家財產,拋棄我這個女兒。”
“我爸一定是頂不住巨大的壓力,神經崩潰,一時想不開,才會跳河。”
我提供的線索證明:我爸是自盡。
經過屍檢結果顯示:我爸確實是溺水而死。
他的體內沒有檢測出有毒物質,且沒有打鬥痕跡。
因為身體被泡成巨人觀,且高度腐爛,有些死亡細節無法判斷。
我作為唯一家屬,沒有調查、起訴的意願。
警方暫時以意外事故結案。
我將爸爸的屍體拉去殯儀館火化。
我拿著他的死亡證明,以及我和他的戶口、證件,開始辦理財產繼承。
我爸名下的三套房、兩台車、還有四棟門市,我通通拿到手。
這都是我應得的。
傍晚回家,我來到媽媽的房間。
我給媽媽上香、磕頭。
我笑著對她說:“媽,害死你的罪魁禍首死了一個,還差一個,我會徹底摧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