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次爭吵,李偉對我的管束放鬆了些。社團可以參加,舞蹈可以跳,但是要約法三章。
第一是不能喝男同學有肢體接觸,牽手也不行;
第二是表演的時候穿著不能暴露;
第三是表演結束不能去和大家一起吃飯搞慶祝。
雖然這三條限製,依然讓我避開了大多數的社交活動。但是我當時還是十分開心。
這樣又過了大半年。他花我的錢依然隨意,隻是一直看不到有大額支出。
而且我一直沒發現他和劉嘉寧聯係。因此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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