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了程不予五年的情人。
聽他的指揮,弄的黑料纏身。
全網咒罵我卑劣下賤。
可清白高尚的我,沒錢救我妹妹的命。
我的妹妹啊,用農藥終結了姐姐的不堪。
餘生,我隻有與程不予不死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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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了程不予五年的情人。
如今他不需要我了,輕飄飄地踩住我的長發。
「林青青,莫不是在我身邊待得久了,以為我對你動了真情吧?
我一早就告訴過你,你隻有做情人的命。現在,滾吧。」
在他眼裏,我就是個惡毒女二,是個人人喊打的爛人。
上到男女老少,下到五歲幼子,沒有一個人不討厭我。
隻要看見我,他們就恨不得弄死我。
在他們眼裏,我是橫在影帝和影後之間的小三。
是放浪成性,隻知道勾引程不予的賤貨。
可是沒有人知道,他們眼中天神般的程不予,私底下才是那個惡心至極的小人。
認識程不予,是在我七歲的時候。
那個時候的他還叫陸銘,還隻是一個吃了上頓沒下頓,天天被母親打得渾身青紫的苦命小子。
他的父親因為奸殺罪,判了槍決。
連帶著妻子和兒子也臭名昭著,在家鄉混不下去了,才隱姓埋名躲到我們這裏,試圖開啟新的生活。
程不予的家裏整天都有形形色色的男人。
他母親從那些人身上賺來的錢,改天就被全部換成了酒水。
她一喝醉了,就打他。
清醒之後又抱著他說對不起。
但是她又離不開酒,如此,天天都是惡性循環。
就是在這樣天昏地暗的日子裏,我給了程不予生命當中的唯一一點光。
若是我知道程不予今後是這麼報答我的。
我絕對不會那個寒冬臘月的夜晚,對穿著單薄秋衣,蹲在路邊瑟瑟發抖的程不予說出,「你餓了吧,要不要去我家吃餃子。」
當時我說出這句話的時候,真覺得自己善良得好像天上的仙女兒。
可誰曾料到,我為自己引來一匹嗜血的餓狼。
程不予在初中畢業之前,幾乎都是在我家蹭飯。
嚴格算來,我兩也算是青梅竹馬,兩小無猜。
中考之後麵臨高中,高中要到縣城裏麵去,將會產生一大筆的開銷。
但是他母親賺的那點錢,連喝酒的錢都不夠,怎麼可能夠他念高中。
中考後的那個假期,他突然就不見了,仿若人間蒸發一樣。
不論我如何想盡辦法,都聯係不到。
打那以後,我就再也沒有見過他。
甚至他媽媽去世也沒有看到人影,都是我們家去操持的葬禮。
再次見他,是在大學室友的手機殼上。
我瞧著有點眼熟,便問道:「這是誰啊?」
室友誤會我感興趣,瘋狂安利。
「哎呀青青!這你都不知道,新出的偶像男子團體SK呀!我告訴你,入股不虧的,特別是他們的隊長,簡直就是全能ACE,粉上簡直超值的好嗎!」
我看著舍友手機殼,中間那人的五官,幾乎要與年幼的程不予重合,我隨即揮掉腦海中的猜想。
怎麼可能啊,那可是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