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目前,嘉和董事會的局麵就是雙方對立。
不論是任何一方提出管理意見。
隻要有一方反對,另外一方就無法執行。
也就是說,任何一方都同樣享有決策和反對的權利。
提出的決策隻要對方反對。
這個決策就無法在公司推行。
按照董事會的這個規則。
隻要對方想跟楊蜜對著幹,那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而現在他們就是想要趁人之危。
趁著林白不在公司逼著楊蜜出局。
這次的操作跟上一次可謂是如出一轍。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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