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蕭為了拉讚助,喝了不少場酒席。
但他的公司理念過於新穎,加上成本高,很多人都不敢投資,怕錢打了水漂。
擁有上帝視角的我,自然沒有這個顧慮。
我用爸爸秘書的名義投了一大筆錢,成為公司背後的第二大股東。
林蕭對此毫不知情,他還真以為自己忽悠了個冤大頭。
半年後。
趕上國家的政策支持,林蕭拿了不少大訂單,公司市值直接翻了幾十倍。
原本猶豫的投資人毀的腸子都青了。
當初就算隻投個百萬,現在至少也有九位數的分紅,隻可惜世界上並沒有後悔藥。
在這期間,我們也順理成章的在一起了。
我帶他見了家長,林蕭那邊倒是一直推脫說自己的父母在老家,不方便過來。
隨著公司的壯大,林蕭變成了林總,每天忙著應酬,我們一個月可能都見不了一兩次麵。
事實上我巴不得他天天待在公司裏麵。
因為他越努力,我就賺的越多。
小金庫早就已經盆滿缽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