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這時回過神了,他疼得哇哇直叫大喊著:「賤人!還我票,還我票!」
我媽衝過來想要爭奪,我卻在她手剛要觸碰到票的時候將票撕了個粉碎。
我抬起腿對著我我弟的腿狠狠踢了過去,一邊踢一邊罵:「想要追女神不會自己買票嗎!天天坐享其成,廢物!」
「票比你重要嗎?當然!票值2000塊,你值多少?叉燒包!」
「票讓給你?做夢!我毀了你也別想拿!」
我像個瘋子般麵目猙獰的吼叫著,撕完票踢完人又轉頭將桌上的飯菜砸了個稀巴爛。
把這些年受的委屈不甘心通通發泄了來,我豁出去了。
這張票錢是我自己用汗水辛苦賺來的,為了買票天天半夜12點蹲在電腦前守著,
我為這張票付出太多,我看不成,誰也別想看。
我弟被我踢的捂住腿在地上哀嚎著,他被我媽徹底養廢了,雖然人高馬大,但其實就是個廢物。
我媽我爸也被我徹底嚇住了,我媽嘴上大罵:「白眼狼!你瘋了瘋了!滾出我的家!滾!」
可卻沒敢對我動手,而我爸也是在那捂著胸口瞪著我,不敢玩冷嘲熱諷那一招了。
果然應了那句狠得怕不要命的。
隻要你夠狠,就沒人敢惹你。
鬧這一通我本來就沒想在這個家待下去。
我冷著臉回屋把自己少的可憐的行李收拾起來頭也不會的走了。
我拖著行李離開家後,當晚找了一處便宜的旅館住下。
第二天將行李帶到了炸雞店,炸雞店給員工配置了宿舍,雖然條件很差,但好歹有個住的地方。
就這樣我也算安定下來了,空隙時我跟閨蜜打了個電話撒了個謊謊稱票丟了。
閨蜜堅持要再幫我買一張,可看如今的票價已經漲到10000一張,隻能作罷。
演唱會當天閨蜜給我拍了許多現場照片,我看著圖片眼睛發酸。
能去看一場JAY的演唱會是我一直以來的一個夢想,卻被我的家人打碎的徹底。
我順手翻了下朋友圈,竟然看到我弟也去了演唱會現場!
他發了一組九宮格照片,最並配文:「感謝爸媽的支持,兩萬塊錢大洋換兒子開心的一天,幸福!」
我看著我弟的朋友圈,嘴角剛愈合的傷口更疼了。
我爸媽為了讓我弟開心不僅給他花高價買了門票,一買還是兩張。
兩萬塊!對我來說多麼奢侈的數字呀。
我一年的學費5000塊,每月的生活費500塊。
我媽跟我AA,學費給2500,生活費給250塊,這兩年加起來才10000出頭。
而我有一次隻跟他們借了500塊,我媽每天跟催命一樣催我,我沒日沒夜拚命打工後還了她1000塊她才罷休。
她一直跟我哭她和我爸不容易,掙錢辛苦攢錢更難,對我苛刻是家裏沒錢,讓我別太記恨她。
可是現在我看到的是,他們很有錢,不過是我不配而已。
原來我遙不可及的東西在我弟這是那樣的唾手可得,多諷刺。
隔天我跟導員申請了助學貸款,和店長再次要求加長工作時間。
我爸媽的錢以後我一分都不會再花了,他們等我回家跪地求饒,我自己給自己開辟出一條道來。
從今以後,我隻愛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