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眼,我二十五,是親戚口中的剩女。
他們本著親戚責任給我開始相親。
「這是小王,今年四十七帶個孩子,孩子不大,也就比你小五歲。」
怎麼,想讓我耗死他老子後再嫁給他兒子嗎?
「這個,三十歲,要求不高,身高18,體重90,學曆最起碼得博士,工資不能少於兩萬。」
喲,這是扶貧呢。
「雖說小張以前犯了點事,進去過兩天,但他心眼好,你跟他好好過日子,以後有你享福的呢。」
對對對,這福氣給你要不要?
幾輪過去後。
我又多了一條傳聞。
「眼光高,不守本分,估計是大城市玩野了,看不上我們這些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