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又下雨了。
我找到傘準備出門,跟我喝下午茶的閨蜜氣笑了,「你就魔怔了是不是?」
「他一什麼都不是的窮小子,就值得你那麼費心?」
當然值得。
五年後,裴封可是這座城市的王。
「你聽我的,你跟我一起去見裴封,多在他麵前刷刷好感度,好不好?」
雖然我是穿書的,但閨蜜人不錯,隻是我不能講實話。
隻能最大限度的勸她跟我一起討好裴封。
但她飛了我個白眼。
「我看你就是被他弄的五迷三道,連自己姓甚名誰都不知道了。」
閨蜜拒絕跟我同去,而我看看風雨交加的天,毫不猶豫的驅車趕往城北的工地。
到時,工人們在冒雨收拾東西。
我急急忙忙的跑到裴封身邊,給他撐傘擋雨,自己淋濕了也不在意。
而他一貫的冷漠。
有工友打趣他,「阿封,你小子有福氣,好好珍惜!」
「我都不認識她,誰知道她想幹什麼?」
裴封很冷,我來工地找過他好多回了,但他和我說得最多的就是嗯,或者無視我。
我知道他對我有戒心。
但是沒關係,為了未來,我有的是耐心。
「我叫宋書書。」
「宋朝的宋,書就是讀書的那個書,你也可以叫我書書。」
我已經記不清第多少次向他做自我介紹了。
他依然如每次那樣,好像沒聽見我說話,收拾完東西就徑直走開了,「別再跟著我。
他說不跟,我便停下了。
大雨嘩嘩的衝刷他的身體,平日裏桀驁不馴的頭發也服帖的垂下來。
可惜,他始終都沒有回頭看過我一眼。
甚至第二天我再來工地找他,他已經消失的無影無蹤了。
他故意躲我?
我手一揮,撒錢找人。
五年後的裴封我遙不可及,但是現在的裴封想避開我,卻沒那麼容易。
消息很快傳來,他在城裏的一家餐廳做服務生。
中等裝潢,客源不大。
我暗中組織自家公司的員工去那餐廳團建,還和老板達成了協議,幫助他搞營銷,把餐廳的裝修搞起來,很快此處就成了熱門的網紅餐廳。
然後我才順理成章的登門。
裴封給我送菜單,眼神很怪異,「你究竟想幹什麼?」
「當然是......」
我半眯了眼,故意逗他,「你猜?」
「愛說不說。」
這小子在我麵前脾氣臭的很,放下菜單就冷著臉走人,我也不著急逼他。
在他一飛衝天前,我能刷上好感度就行。
至於坊間流傳的我愛他——
我啜著紅酒笑了。
愛情不是必需品,錢才是。
與其為他人神思不寧,倒不如搏個風光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