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在大二相識的。
盡管我在大一就已經知道他。
池瑾優越的外表,高挑的身高讓他在大一就名聲大噪。
那天室友非要拉著我去看他打球。
完了自己不要意思去送水,讓我送,無奈之下我就去了。
誰知道腳尖刮到地上,社死的撲跪在池瑾麵前,還社死的磕了個頭。
全場寂靜。
嗬!不過如此。
池瑾蹲下扶我起來:“拜年好像早了點。”
伸手借力站起來,兩個膝蓋破皮流血,痛的隻能彎腰屈膝。
他看著我疼得直不起來的腰,直接抱起我,向醫務室走去。
路過看台,周圍嫉妒的眼神都要把我燒穿。
說我就是碰瓷,博人眼球為了吸人池瑾的注意力。
我直接一個大白眼,搞雌竟別帶上我,謝謝您嘞。
不過他們的嫉妒是成立的。
一周之後我再一次腳尖刮地,撲跪下去。
好死不死,又是池瑾麵前。
至此我擁有了大地之子的稱號。
在抱我去醫務室的路上,池瑾問我要不做他女朋友。
有點驚訝,但我立馬答應了。
暫不提他的顏值完全在我審美上。
就這兩次解救我於尷尬,毫不猶豫抱我去醫務室,情理之中我動了心。
談戀愛後我也問過他,為什麼是我。
他說,大地之子就是天選之人,一聽就和他很配。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