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法官看我們人都到齊了,便開始進行庭前調解,我要求離婚,認為我們夫妻感情已經破裂,不存在繼續的可能。
但鄭宏斌不願意,他向法官陳訴他的想法,就是我們感情依舊,並不存在原告說的同床異夢。
法官的表情可以看出他的困惑,因為我們雙方既沒有涉及財產糾紛,男方似乎也並不想爭奪孩子的撫養權,便詢問鄭宏斌,是不是女方對其有所虧欠,需要原告進行賠償才同意離婚。
但鄭宏斌告訴法官,不關財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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