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溪定睛一瞧,旁邊的灌木叢後頭露出了一點衣角,走近一些濃鬱的血腥氣立馬蔓延開來。
傻大個連忙往那邊走,被沈溪伸手拉住。
她往前走了一些到了能夠看清傷者的位置,定睛一瞧謔了一聲,立馬拉著傻大個轉身就要走。
傻大個不解,掙開了她的手,轉身去走到那傷者旁邊,“救人!”
這是個很年輕的男人,鼻梁高挺,一雙劍眉微微蹙著,五官精致到如同是被人用刻刀一筆一劃精雕細琢出來的,即便是不睜開眼睛也能猜出這雙眸子若是睜開了會是怎樣的風景。
在沈溪看來,他左臉上的那道傷疤並沒有給他減色,反倒是將他的精致削弱了幾分,多了些性感的男人味。
即便是在現代各種類型美男都見過不少的沈溪,也不得不承認這人的長相能夠直接把上升到她心裏的美男排行榜前三,說不定睜開眼睛之後還能衝到第一。
由於穿著黑衣,導致他身上的血跡看不清晰,不知道傷勢到底有多重,但看上去還有呼吸。
傻大個積極的要救人,但根據沈溪這些年博覽群書以及觀看過無數狗血肥皂劇的經驗,荒郊野嶺裏,像這種受了重傷渾身是血不知死活,並且長相極其俊俏的年輕男人是絕對不能救的。
輕則傾家蕩產,重則家破人亡啊!
沈溪算不上什麼好人,自認為自己沒什麼泛濫的同情心,更何況是在這種人命如草芥的地方。
奈何傻大個肯定不會聽她的直接走,於是隻能選擇各退一步。
“這樣,不把他帶回去,直接在這裏給他止血包紮一下總行吧。”
傻大個一雙眉毛擰成了毛毛蟲,“當初我爹就是在這裏撿到的你。”
沈溪一怔,唇角不輕不重的抿起,半晌,她妥協,“那現在也要先給他包紮一下,不然他估計不用等到咱們下山這血就流光了。”
她上前撕開男人的衣服,結果撕了兩下沒撕開,於是低頭摸了把小刀出來直接把衣裳割開。
這人的衣裳布料一看就是極好的,加上受了這麼重的傷,肯定是有什麼仇家,所以把他帶回去,如果他的仇家尋過來,很大的可能是會給郎中一家帶來麻煩的。
但細說起來當初郎中救她也是冒著很大的風險的,沈溪毫不懷疑,那個一直以來教導原主把她訓練成殺手的黑衣人應當一直在找她。
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她的傷完全養好了之後回到原主記憶之中的地點,在他看出這具身體的芯子已經被換了之後,除去那個黑衣人。
這也是原主一直在謀劃但還未施行的計劃。
男人的傷在左肩下方,若是傷口再繼續向下一些,怕是就直接傷到心臟回天乏術了。
給他上完藥,沈溪瞥了一眼男人腰間的玉佩,摘下來之後又撕了男人衣服上幾塊沾血的布料,隨後讓傻子把男人背起來帶下山去。
傻子把人背起來之後她一再叮囑,“從小路直接走後麵回醫館,最好不要被人看到,記住了嗎?”
“記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