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狀紙之上,寫明了她狀告之人,正是她的兒媳。
民婦說,她的兒媳葛李氏與晉陽縣內的一名呂姓秀才通奸,並設法毒害了她的兒子。
請求縣衙緝拿她的兒媳,還有那名秀才。
大夏王朝的文人那都是寶貝,刑罰是不能施加在他們身上的,就算是逮捕,也得是先讓本地教學除去了秀才公的秀才頭銜,才能帶回縣衙的。
也就是說,秀才是不可能蹲大獄的。
在他蹲進去之前,他就不再是秀才了!
讓縣丞下令拿個普通女子,那自然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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