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真愛,我咬牙拒絕了家裏給挑的聯姻對象。
結果就被我爸媽趕出家門了唄。
雖然以後的麵包都要靠自己這雙勤勞的小手獲得,但我有愛情啊。
隻要能跟他在一起,就算不能穿名牌,不能買包包,不能......我也還是很開心的。
可他還是劈腿了。
就在我們相戀的三周年紀念日這天,當著全學院師生的麵送給我了一份畢業大禮——他對蟬聯了四年的校花表白了。
校花當場答應,並說希望馬上訂婚,因為已經跟他錯過了四年不想再耽誤了。
嗬嗬。
那我是什麼呢?
想衝到台前要個解釋,可校花的跟班卻將我給攔住了,還讓我做人有點眼力勁,別總看不清自己的位置。
「我們琳琳可是校長的女兒,陸毅跟她在一起能少奮鬥50年,你懂嗎?」
「哈哈,她一個學費都靠兼職的窮學生,哪裏能懂上層社會,你快別跟她說了,弄的我們好像在霸淩她一樣。」
聽著她們的冷嘲熱諷,才深刻的意思到,我一直所追尋的愛情不過是他麵包上點綴的奶油。
從來都是那麼的可有可無。
可笑。
小醜竟然是我自己。
嗐。
腦子裏突然全是我爸那天對著我背影說的話。
「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
雖然......他們的年紀也算不得老,但我確實也吃了狠虧。
不過,坑我這麼慘,這事情可不能就這麼完了。
拿出手機,我憑著記憶打通了之前煩的要死的號碼。
隻響了兩聲,那邊便接了起來,是個好聽的男音。
「想通了?」
「嗯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