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號,上午8點我懷抱著戶口本,身穿白色蕾絲上衣下麵配酒紅色長裙,站在民政局門口等我那已經相戀了3年的男朋友來跟我步入愛情墳墓。
可現實,反手就給了我一個響亮的耳光。
打的我措手不及,頭腦發懵。
其實,早在他從那輛寶馬車上下來的時候,我就應該有所警覺。
「周薇,我想了一下,我還是不能跟你結婚,這事是我對不起你,但今天必須分手了。」
傍上富婆的前男友,早不提分手,晚不提分手。
非要選我定了登記結婚的日子,再來民政局門提分手。
我可真特麼給你們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