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端著果汁主動坐到顧準身邊。
原本喧鬧的人群隱約安靜下來。
畢竟是在場所有女生視線裏最不能忽視的存在,顧準這邊有丁點變化都足以吸引全部的注意力了。
大概也是困惑我為什麼突然走過去,顧準臉上的表情微微繃緊。
可我隻是坐著,保持一點距離卻沒有再抬頭去看他的表情。
視線所及,李牧眯著眼睛,以一種高高在上的神色看著我。
甚至就連他懷裏的女孩兒都麵帶嘲諷。
我突然很累。
十年陪伴,七年追求。
和李牧在一起的這麼長的時間裏,他好像一直都是這個樣子,從來沒有變過。
我突然想起來高中他談第一次戀愛的時候。
「林念你怎麼還在吃零食啊,不怕以後胖成豬沒人要啊?我告訴你,我女朋友的腰可細了,摸起來也軟。」
我永遠記得他那個時候的眼神,所以從那之後我很少再吃零食,甚至隻用了一個暑假就瘦成了腿精。
我想著和他表白,可他暑假也沒有閑著,女朋友已經換到了第三個。
「林念我和你說啊,我最喜歡女生穿白裙子了。瘦瘦高高的,長頭發隨風飄......太好看了!」
上學沒辦法披散頭發,可我整整一個月都在研究怎麼能讓頭發又黑又順。
可當我真的長發及腰的時候,李牧又變了。
「林念我和你說啊,我這次的女朋友可是校花!模特氣質,一走一晃那個神態簡直讓人移不開眼睛。」
我走路不會搖曳生姿,這技能甚至已經超出我的能力,可我依舊找各種機會練習。
最後朋友都看不下去了,說我模特氣質沒練出來,走路倒是像隻害怕過電的貓在跳四腳舞。
這邊模特氣質還沒有學會,上了高中的李牧突然又換了一個混血女友。
「林念啊,我這次的女朋友和之前的都不一樣,她長得也挺普通,身材也一般但我就是挺喜歡的。」
我忍不住想問他這種女生你都能看得上,為什麼我不行?
可話到嘴邊,我咽了回去。
沒辦法說出口。
我害怕他真的承認,不管怎麼樣他就是不會喜歡我。
而那時候的我以為自己對他的執著,就是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