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長審訊村裏人的辦法非常簡單,在村口的大槐樹下支一張桌子,把大喇叭往上麵一放,人往凳子上一坐,簡易法庭就搭建好了。
叫來了兩個當事人,村長不管三七二十一,開口第一句就問小陳寡婦孩子是誰的。
陳寡婦好歹在村裏生活了幾十年,像這樣的審訊她多多少少也看過一些,即便村長言辭激烈,也嚇不著她。
“我撿的,二十多年前,在縣火車站。”
“火車站常年有人扔孩子,挺正常的。”
之後他又問了陳寡婦的兒子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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