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帶了個"後媽"回家,說是他新聘的女秘書。
要我晚上一起吃飯。
自從我媽三年前去世後,他換秘書的頻率異常頻繁,平均三個月換一個。
我習以為常,至於帶回家的這是第一個。
他生意做的好,已經算是本市的首富了,電視新聞報紙上他經常露臉。
所以很多女人總是想辦法接近他。
至於目的,聰明人都知道。
我跟他約法三章,交女朋友可以,但想做我後媽,沒門。
我喜歡飆車,我媽去世後,他怕會虧欠我,給我買了輛法拉利812.
我剛跟一群富二代們飆車回來,洗了澡,裹上浴巾從房間裏出來,就看到一個身材曼妙的背影。
長發披肩,曲線妖嬈。
聽到腳步,她緩緩轉過頭。
我盯著那張臉,有些失神。
居然是她,我高中時的校花女友林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