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來了,掃了眼滿地狼藉,【誰報警?】
【我!】
我站了出來。
不等警察開口詢問。
婆婆惡人先告狀。
【警察同誌,您可算來了,一定要給我兒子做主啊!】
婆婆指著我,說;【她是我兒子前妻,妒忌我兒子結婚就過來把桌子掀翻了,還把我兒子給打了!】
初戀也附和。
【這是故意傷人罪,警察同誌逮捕她!】
街坊四鄰都站出來作證。
我真覺得的好笑。
什麼情況難道你們不清楚?
竟然不要臉的想要把我給抓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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