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蕭染高中時就認識了。
最開始,他是校草。
在他身邊,有很多花癡的女生。
相貌普通的我,根本就不敢對他表白。
直到有一天,有人看到一群女人衝進了蕭染的家,亂打亂砸,把蕭染的媽媽扒光了遊街。
說她是破鞋,說蕭染是野種。
大家才知道,原來蕭染的媽媽是有錢人包養的情婦。
於是蕭染從被人追捧,變成了受人恥笑。
他家的經濟也一夜之間變差了。
我是他唯一的朋友。
因為我是真的喜歡他那張臉啊!
我不在乎他有沒有錢,是什麼身世。
還因為那時候,父母都離婚了,都有了新的家庭。
我成了多餘的那個。
除了外婆,沒人在乎我。
我需要一個伴兒。
一次選秀改變了蕭染的命運。
外形條件好,又能唱會跳的他,被經紀公司選中成了練習生。
他很高興,以為自己要當大明星了。
但他想多了。
練習生很苦、很窮。
他的生活費,都是我勤工儉學掙的。
比苦和窮更煎熬的,是看不到出路。
簽約時公司的許諾都是騙人的。
他在那個公司待了年,還隻是一個打砸跑腿的。
七年前,機會來了。
公司要在練習生裏麵選人成立一個男團。
想入圍,除了看業務,還要舍得花錢打點!
蕭染沒錢,我也沒有。
但我有一套房子,是外婆去世前留給我的。
我把房子賣了100萬,都送給了公司的藝人總監。
蕭染終於如願進了男團。
偽造簡曆,微整形,重新出道。
我記得很清楚,在我賣房的那個下午,蕭染跪在我的麵前,痛哭流涕地向我求婚。
說他一輩子都不會負我。
我們登記了。
再以後,他的事業真的起飛了!
成團、單飛。
成了現在炙手可熱的當紅偶像。
而我隻能隱藏自己的身份,當他的小助理。
因為偶像是不能結婚的。
我看著他走紅、膨脹、張狂、墮落、糜爛。
看著他是如何忘記自己曾經許下的諾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