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原來是經過窗戶爬進來的,我看看牆壁上有水管掛著,沿著這個地方爬上來應該不難,我在腳印上又拍攝了照片。
按照腳印的情況,我說道:“凶手的體重大概在120斤,左右高度是1.75到1.80米之間,誤差不會超過0.1米。”
說著我也好像凶手一般直接經過窗戶沿著水管怕了下去,當我落地的時候,劉雨寧在樓上就喊道:“何笙,你都不注意的,就這樣下去不危險麼?”
有時候我覺得自己在查案的一刻會變得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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