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女兒被拐走一直到今天,過去了整整28天,我終於又見到了我的乖女兒!
我抱著她哭得聲音都發不出來,終於覺得心口缺了的那塊地方被填補上了。
因為證據確鑿,人證物證都齊全,黃哥、老妖婆、郭有富以及那對買了孩子的中年夫妻都被提起公訴;而郭有財則因證據不夠充分而免於受罰。
他從看守所出來的時候,我正在家裏仔細哄著女兒睡覺。丟失了一個月的寶貝重新回到身邊,我都恨不得把她貼在我身上。
經過我這麼多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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