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板上倒計時70天,離高考的時間越來越近,我也越來越焦慮。
星期日下午,我要去買文具。
其實我是真的不願意出門,背後跟著兩個幽靈似的人,怎麼都會毛骨悚然。但我爸媽都不在家,我隻能自己出去買,作為一個高三生,不寫作業是不是有點過分了。
我出了小區門的時候並沒有看到那兩個人,心裏一鬆,於是我決定抄近路,他們不知道路線,我還能最快速度回來。
誰曾想到,我竟然在小巷子裏看到了方婷!
更可怕的事情是,方婷背後還跟著一個人。
那身形,戴個帽子我也能認出來,那可不就是凶手嘛,凶手離她越來越近了!
她還不知道自己被凶手發現了!
凶手可能會把我們兩個都殺了!
我滿腦子都是“趕緊跑”,但是就在我打算拔腿就跑的時候,我看到凶手從衣服裏掏出來什麼東西。
在陽光的反射下,一道亮光從我的眼前劃過!
是刀!
我心如死灰。
今天的結局幾乎就是注定了,要麼我死,要麼方婷死,要麼我和方婷一起死。
驚慌之下,我靈機一動。
方婷已經就在我眼前,而凶手也已經離我們越來越近。
我抓住時機,裝作不經意崴了腳,我給方婷使了個眼色。
就在我側身要摔倒的時候,方婷已經從我麵前走過,我一下子撞到了凶手身上。
凶手估計也沒想到我會主動的倒向他,他手裏的刀因為角度問題把自己割到了,當然我也被割到了。
這刀不知道在哪裏搞得,巨鋒利,傷口很深,我胳膊上的血迅速將我的衣服浸濕了。
我抱著流血的胳膊,抓住凶手大聲嚷著,附近不少住戶因為我的喊聲從家裏探出了頭。
我讓他帶我去醫院,賠我醫藥費,凶手掙不脫,隻好認栽。
方婷顯然也看到凶手了,趁我和凶手糾纏之際跑了,我偷偷鬆了口氣。
雖然凶手一副任命的樣子,但是他應該沒有被我胡攪蠻纏煩到,甚至拿了刀對著我,小聲地試探我說:“你記不記得八年前,有一天下午你從巷子裏走過,看到的場景?”
我裝作茫然,“八年前的事我哪裏記得,大叔,那時候我才十歲,都說小孩子不記事,我怎麼可能記得,那天有很特殊的事情發生嗎?”
“大叔你真的很奇怪啊,我回家的路就在那裏,我每天都要從巷子裏走啊,你說的是哪一天?”
我第一次知道我是演技派,從凶手的表情看,他似乎真的以為我不記得,漸漸放下了警惕。
“你不要動刀哦,被警察叔叔抓到後果很嚴重的。”我又變成了很害怕的樣子,對著凶手說道,“你最好快點送我去醫院,不然我馬上就要失血而亡了!我要是變成鬼,我也會賴著你的。”
好在這時候巡邏的民警進來了,我覺得可能是方婷喊的。
“幹什麼這是?”
他表情立刻就變的真誠的很,賠笑道,“我剛買了把刀,打算回家切菜的,這孩子不知道怎麼回事,就突然摔我身上了,我自己也懵呢,兩個人就都被劃傷了。”
凶手和民警解釋了是誤會之後,他和民警一起帶我去了醫院。
我們倆都需要包紮傷口,趁這會兒我請求民警讓我的父母來接我回家。
等我父母到的時候,凶手早已經不見蹤影。
我媽還罵了一句,“什麼人啊,把人傷了就跑了,醫藥費不賠償就算了,起碼有個道歉吧?”
我趕緊讓我媽別說了,就怕這凶手不知道會不會在哪裏看著,記恨上他們。
這是我第一次與凶手硬碰硬。
現在回想起來,那後怕勁兒一上來,感覺全身都在發抖。
我爸問我:“你很冷嗎?”
我搖搖頭,也不敢把這事說給他們知道。
我知道這事肯定沒完,身心俱疲,我再次來到天台。